104學年度第2學期 清寒優秀研究生助學金申請公告(自105/01/19至105/02/03止)
105年01月19日至105年02月03日(請向各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,逾時視同放棄申請)
(一)博士班一、二、三年級,碩士班一、二年級研究生,且家庭年所得(含父、母、學生本人及配偶)低於新台幣95萬元。
(二)具專職工作之研究生,不得申請。
符合申請規定的同學,請自行上網:學生須上學生資訊系統登入資料(D.2.6.02),列印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繳交至各學院提出申請。
(一)申請表(研究生工讀助學金公告附件下載表格)。
(二)全戶戶籍謄本(含父、母、學生本人及配偶)。
(三)以國稅局開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。